和平街社保所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培训

发布时间:2018-01-22 来源:和平街街道
    2018年起,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实行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方面的统一。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也都有所调整,得以进一步完善。为使相关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新政策和业务操作,做好2018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1月16日下午,和平街社保所邀请朝阳区社保中心业务专家刘贞希为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答疑和业务指导。社保所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和各社区协管员共计20人参加培训。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及审核结算相关操作均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为依据实施,刘老师对该文件内容逐条进行详细讲解,尤其是涉及政策扩面的新增参保人群界定标准、业务操作规范等相关内容,刘老师做了重点解读,并通过举例说明的形式加深大家的理解和记忆。参加培训工作人员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及时对不理解的内容,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刘老师提问。刘老师一一详细解答,并就问题涉及的政策、操作规范延展开去,引导大家进行讨论,举一反三,增进理解,以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特别是针对社会救助群体的个别情况,如丧父幼儿携带外地户籍母亲的低保家庭,结合文件条文给予准确的解释。
    经过和老师充分、深入的交流,大家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充满了信心。为保证学习交流的持续性和时效性,大家建立了医保微信群,有问题随时沟通,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培训,充分发挥了小规模会议培训效果好的优势,问题点对点,答复点对面,让基层工作人员更准确的宣讲和应用政策。
 
速查询